星期四, 9月 21, 2006
立場表態
據我所知,我身邊應該沒有什麼嚴重的顏色偏好者,大家都有點冷感吧!除了偶爾會被「低能政客不當言行」這樣的個案激怒。倒是我為了確立自己的觀點,最近有比較留意一點。
我支持反貪腐活動,而現在我覺得應該是時候把焦點轉回司法調查跟憲政體制了。我本來以為表達民意跟警示當政者才是重點,拉扁下台不一定是最終目的。而且這些日子南北各地的拳腳衝突,不管紅的欺負人或是綠的欺負人,都讓我相當不舒服。
要成大事就不能拘泥小節,切·格瓦拉指導的解放游擊戰中,相信也曾經造成不少善良者喪命吧!這也沒阻礙過他前進的方向。比例原則,當權者要有多大的錯誤,才值得人民承擔這麼大的傷害也要改變現況?我在這方面是比較趨向保守的。
1969年約翰·藍儂與他新婚妻子小野洋子在阿姆斯特丹的飯店內舉行了為期一週的『床上靜坐』,以抗議這世界上所有的苦難與暴力。他們認為,以執政者慣用的武器與之對抗並不合適,當權者永遠是贏家。不如幽默以對,因為權力者不知道怎麼對付幽默。「以和平的幽默對抗體制」,反貪腐活動當初若是循著這樣的基調來走,在我的想像中,應該是可以造成不小的影響力(當然不是像拉下總統這麼立即的事),可是今天的情勢卻是開始往不好的方向前去。
以前我嘆息自己的年代,趕不上法國的五月事件,趕不上捷克的布拉格之春,趕不上愛與和平的Woodstock。所以在這個看似台灣重要轉折的時刻,我也擔心將來會不會後悔這段時間的毫無作為。
只是越到後頭,事情就越變得無法在單單只有紅、綠的兩種選項中選邊支持。除了陳總統周遭的人不太乾淨和游主席是跳梁小丑這兩件事是我比較確定的之外,我還找不太到非得立即強迫總統下台的急迫性。反之,除了部份紅衣群眾的失態舉止和我個人討厭范先生之外,我也無法以任意栽贓的態度抹殺所有倒扁群眾自由意志的選擇。
總之我還是無法行動,在這樣的場合,到底我也只適合擔任旁觀的認識者角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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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愛和平非暴力
做愛不作戰
我也討厭犯人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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