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28, 2007

每年都要發的牢騷


胡亂閒聊之後下了一個故作開明的結論,其實有說法金馬或台北電影節的放映廳觀影品質下滑,這並不是件太壞的事。這些略有不尊重作者和其他觀影者的舉止的人,說不定都是主辦單位和早期影展觀眾在這幾年希望,並成功開發出的新觀眾。

像說把味道重的食物帶進場,這樣的事在live house或野台之類的就都還好。甚至台下聽眾叫囂、搗蛋,打亂樂手表演節奏,都不會太損及大家的興緻。有些人就是憋不住當下想做的事,當然場合不同,不過不同圈子也形成不同的文化。Bob Dylan或超脫的一些忠實樂迷你實在很難要求他們從頭到尾在放映廳中冷靜並沉默以對,他們須要即刻與左右分享吧!就像當初在大一攝影學簡介期中考,都是一些熟透了的試題,你就會忍不住趁老師沒看到的時候洩幾題給求援的左鄰右舍。也像當年陳昇跨年演唱在國際會議中心裡面,破壞規矩地與全場觀眾分享起烤香腸跟龍鬚糖。

說不定這些電影成功留住了以往沒進戲院的人,然後新觀眾自然而然的跟舊有觀眾慢慢協調出彼此都接受的觀影形態。像我小時候看網球,尤其是溫布敦,球員都清一色白色有領的球衣,現在還不是花花綠綠。說不定到我老了,網球場邊都是熱狗配爆米花,外加敲鑼搖旗。

不過有個我覺得這應該在各類型展演都適用的,就是希望大家能把片尾字幕當作影片的一部份,可不可以不要中途離席?基於幾點原因:第一,片尾字幕也像是樂團表演裡面主唱在演出末段介紹自己團員一樣,大家在看完一部喜歡的片之後,不麻煩的話也給影片幕後每一位出力的參與者一點鼓勵吧!第二是,在認真投入地看完一部影片之後,是需要一些整理跟沉澱的時間的,你不需要,可能別人會需要。當你開始接未接來電、大聲交談,不斷麻煩在座觀眾挪動身體借你過,這些其實都剝奪了他們的權益。

金馬影展沒有跟一般商業映演一樣的作法,在片尾字幕還沒跑完時不亮場地燈,希望大家瞭解這部份的用意。當然在看院線片的時候,我還是很希望戲院不要那麼急著亮燈把觀眾趕走啦!

最後就是,你那麼愛Bob Dylan,對他的歌和他各階段的重要事件都能如數家珍,真希望你也能認同他求善的理念,多少作到一點搖滾精神吧!像是離座時隨手帶走自己製造的垃圾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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